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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座费“吸血”十年,消保委出手:该取消了!

买了机票还得买座位,你认为这合理吗?


近年来,部分航空公司大比例“锁座”行为引发广泛质疑,其将已售票航班的座位在值机时加锁,要求旅客付费或通过里程积分兑换解锁。

有旅客反映,在购买机票后线上选座时,发现能选的座位非常少,大片座位处于“锁定”状态,且多为位置不佳的座位,想要选择靠前、靠窗和靠过道等优质座位或连坐座位,需额外支付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费用,甚至一家三口出行可能都无法选择连排座位。

此前有报道称,某航班约300个座位中,线上值机可选座位仅占总数的40%,其中免费座位仅有14个,多集中在后排中间位置,其余座位需支付35元、70元或140元不等费用才可选用。


旅客普遍对“锁座”行为表示不满,认为航空公司吃相难看,卖完票还要卖座,把方便做成了生意。


业内人士指出,航空公司“锁座”行为表面上是“细分服务层级”,实则是将旅客的自主选择权拿去卖钱逐利,涉嫌违反《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


据悉,在线机位预订服务首次出现于2009年,为南航率先推出。通过这项服务,旅客可以提前自主选择机上座位。不管购票时间长短,只要旅客成功购买机票即可通过飞机座位示意图选择自己所乘坐航班上的前舱、后舱、靠窗边或走廊等心仪的座位。


2018年,民航局推出了“无纸化”便捷出行项目(即“自助值机”项目),并以“电子登机牌”为核心在全行业推广应用。旅客可以仅凭有效身份证和手机等移动设备完成所有登机手续,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节约时间成本。

根据《中国民航”无纸化”便捷出行发展报告》,2019-2020年,有5.7亿人次享受到了“无纸化”便捷出行,减少了5.8亿小时的时间成本,为航空公司、机场节约纸张和投资成本4.3亿元,全行业有效减少碳排放8622吨,约合1597辆1.6升排量小汽车近一年的排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由此可见,航空推出线上选座,不仅方便了乘客还节省了资源。然而,一些航空公司在推行线上选座的过程中,为实现增收,逐渐引入了“付费选座”项目,并将其包装为“个性化服务”或“细分服务层级”。


2014年,航空公司推出付费选座服务,乘客需在机票价格外额外支付费用才能选择特定座位。


而最初,这项服务主要在国外低成本航空中盛行,因为机票价格非常低廉,所以旅客需要额外支付选座费、行李费等。自从国内航空公司引入这项服务后,其已演变为国内航司的“行业惯例”。


航空公司该不该将座位加价售卖?应该按照什么定价标准收费?都没有法律法规层面的明晰规定,各家航空公司也未给出明确说明,相关工作人员仅表示常规来说,靠前会贵一些,没有相应的定价标准,以展示的页面为准。


事实上,航司的付费选座行为,曾多次被媒体抨击,且被有关部门处罚过。


2015年,中国联合航空公司提出收费新政,以部分经济舱每人每次20元,安全出口之后的各排座位每人每次10元的标准收取选座费。


彼时,北京市发改委认为,机票中已包含了旅客运输及享受指定座位的服务,中联航不能再额外收取选座位费用,其行为构成“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2016年,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对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收取的44万余元选座费,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这是国内首例因为收取选座费而遭到处罚的案例。


自2015年起,国内媒体关于航空公司收“伸腿费”一事的批评不绝于耳,但十多年过去,付费选座现象在行业内仍然普遍存在,只是部分航空公司暂停了国内航线的收费。

最新消息显示,已有 10 家航空公司被约谈,被要求整改“锁座”,取消付费或变相付费选座模式。


江苏省消保委今日发文,飞机“锁座”及有偿选座服务,无异于是航司变相增加收益的手段,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厘清行业经营边界,推动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江苏省消保委于 11 月 21 日线上约谈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十家航空公司。


会上,江苏省消保委通报了机票锁座服务市场存在的四个问题:


锁座行为普遍存在,优质座位被过度锁定,锁座比例均值达38.7%。


解锁机制变相付费,挤压普通消费者权益:消费者购票后应享有平等选座权,锁座行为实质是将基础服务拆分为付费项目,挤压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信息不透明,侵犯知情权:选座页面未显著标注锁座规则及收费标准,客服以“系统默认”“安全保障”等模糊解释搪塞;


协议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赋予航司“单方调整座位”的绝对权利,未设置补偿机制,且按会员等级歧视性分配资源。


就锁座问题的整改工作,该委要求上述10家航司自查自纠,梳理现有选座规则,重点解决“锁座范围过度”问题,取消付费或“积分兑换”等变相付费选座模式,确保免费可选座位数量合理、分布均衡,仅保留因特殊旅客安置、应急安全、配载平衡等必要原因的座位锁定,不得将普通经济舱基础座位大比例纳入付费范畴。


同时,梳理和修改协议文本中涉嫌“锁座”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应存在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的规定,将航司的“权利”限制在合理且透明的框架内,并对应应尽的告知义务。


航司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否则将面临后续监督措施。


对此,网友表示“早该整治了”。若整改落实,对于普通旅客而言,选座成本将显著降低。你赞成取消这个项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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